今天是:
电话(传真):0818-2373886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党务人事 > 主题教育 >  > 正文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知识(三)

1. “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2. “五好党支部”是:班子作用发挥好、基本制度落实好、党员队伍建设好、服务中心工作好、廉洁自律形象好。
3. “两学一做”内容: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4. “三严三实”内容: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5. 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6. 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7. 《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党支部的职责是: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
8. 《支部工作条例》对党支部的定位是: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9. 党的组织生活必须坚持的基本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10. 民主生活会开展的程序是:①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②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③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④主要负责人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11. “三重一大”制度是: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12. “三会一课”是:“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党员至少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
13. 党员的党龄从什么时候算起:从预备期满转正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14. 党的基层组织有: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15.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16. “两新”组织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
17. 支部主题党日一般多久开展一次:每月开展一次。
18. 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总支部、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是: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一般为5年,其他类型党总支、党支部任期一般为3年。
19. 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委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多久:不超过1年。
20. 党费缴纳要求:按时、自觉、足额。
21. 党的行动指南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2. “两准则四条例”是:“两准则”指《关于新形势下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四条例”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23.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的要求是: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24.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是: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25. 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是:政治纪律。
26. 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27.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改组、解散。
28.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查处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29. “四风”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30. 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31. 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几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一年半。
32.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几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五年。
33.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4. 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方式有:限期改正(时限一年)、劝其退党、党内除名。
35. 组织处理主要有: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形式。
36.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检查、通报、改组。
37.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38.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39.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党组(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40.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41. 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是: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在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内容来源网络编辑:孙业兴)
 
 


版权所有:达州市农业科学研究 蜀ICP备17015227号

地址:达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网站地址 | 网站地图 | 链接申请